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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发]关于在全校各党支部开展以弘扬“红船精神”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
2018年01月03日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在全省各党支部开展以弘扬“红船精神”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》(晋学明电(2017)9号)精神,力促基层党支部用伟大精神推动伟大实践,在学习教育中发挥主体作用,决定在全校各党支部以弘扬“红船精神”为主题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目的

通过开展以弘扬“红船精神”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,深入学习“红船精神”,继承优良传统、乘承建党精神,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大力弘扬“红船精神”,为奋力开创学校工作新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动力。

二、活动对象及时间

活动对象为我校全体教工党支部、学生党支部。活动时间定在2018年1月上旬。

三、活动要求

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,全体党员参加,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。各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弘扬“红船精神”,同时结合“党员先锋行”开展主题党日活动,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,彰显新作为;学生党支部要结合党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,引导大学生党员传承红色基因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新时代合格党员。

主题党日活动可以采用集中学习、主题党课、瞻仰红色教育基地、竞赛答题、请革命先辈讲传统、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,着力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。要着重发挥红色资源的教育作用,利用互联网、微信公众号、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技术实现党员的广泛参与。

四、组织领导

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,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,在全校营造学习弘扬“红船精神”的浓厚氛围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、行动自觉,带头学习、带头弘扬,发挥好表率作用。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现场指导、检查考核等措施,加强对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组织指导,力戒照本宣科、形式主义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。

主题党日活动要在1月上旬完成。

联 系 人:杨宝东

联系电话:3925130

党委组织部

2017年12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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